《財務與會計》提高技巧和做題思路指導(二)
發布者:常州新科培訓
交流文字實錄(二):
5.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與權益法轉換的追溯調整。
解答:權益法的三部曲。
1.長期股權投資取得時,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的處理。
(1)長期股權投資取得入賬時,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大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不調整已確認的初始投資成本;
(2)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小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其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應按其差額,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是指合并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負債及或有負債公允價值后的余額。
2.投資收益的確認
投資企業取得長期股權投資后,應當按照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的份額,確認投資損益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投資企業按照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計算應分得的部分,相應減少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3.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其他所有者權益的變動。
企業對于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在持股比例不變的情況下,按照持股比例與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額計算應享有或承擔的部分,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同時增加或減少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成本法轉為權益法,三部曲重演
成本法改為權益法的規定
1.原持有的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并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因追加投資導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夠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或是實施共同控制的,在自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時,應區分原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以及新增長期股權投資兩部分分別處理:
(1)原持有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與按照原持股比例計算確定應享有原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之間的差額,屬于通過投資作價體現的商譽部分(即原取得投資時投資成本大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部分),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屬于原取得投資時因投資成本小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一方面應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同時調整留存收益。
(2)對于新取得的股權投資,應比較新增投資的成本與取得該部分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其中投資成本大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投資成本小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應調整增加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同時計入取得當期的營業外收入,即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上述與原持股比例相對應的商譽或是應計入留存收益的金額與新取得投資過程中體現的商譽及計入當期損益的金額應綜合考慮,在此基礎上確定與整體投資相關的商譽或是因投資成本小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應計入留存收益或是損益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