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師考試:審計的特點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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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現在--組織機構、業務工作、經濟來源和人員上的獨立等多方面。
審計職能--經濟監督職能、經濟鑒證職能和經濟評價職能。其中:經濟監督職能是審計的基本職能。
審計的作用--防護性作用和建設性作用。
1.國家審計的作用
(1)為宏觀政策的制定提供決策依據。
(2)維護財經法紀,監督、保障和促進各項宏觀調控政策的貫徹執行
(3)追蹤反饋宏觀調控政策的運行效果
2.內部審計的作用
(1)開展常規審計,促進企業合法經營
(2)開展內部控制評審,增強科學管理意識
(3)開展效益審計,促進自我發展,不斷增強企業競爭實力
3.社會審計的作用
(1)提高財務信息的質量,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保證市場經濟健康運行
(2)促進企業完善內部控制,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
(3)為改善我國投資環境服務,有利于改革開放的進一步發展
1.國家審計的主要特點--法定性和強制性;獨立性;綜合性和宏觀性。
2.內部審計的特點--內向性、廣泛性、及時性,針對性和經常性
3.社會審計的特點--獨立性、委托性和有償性
財政財務審計--指對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活動進行的審計,其目的在于檢查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借以保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并促進加強財政和財務管理。
財經法紀審計--指由國家審計機關和內部審計機構對某單位嚴重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所進行的專案審計。
效益審計--指對被審計單位(或審計項目)資源管理和使用的有效性進行檢查和評價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