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建造師**應當如何繳納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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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建造師資質**在一家企業,但實際并不在這家公司工作,個人按月從企業取得報酬,應按什么稅目繳納營業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的規定,服務業,是指利用設備、工具、場所、信息或技能為社會提供服務的業務。本稅目的征收范圍包括:代理業、旅店業、飲食業、旅游業、租賃業、其他服務業。其他服務業,是指上列業務以外的服務業務,如沐浴、理發、洗染、照相、美術、裱畫、謄寫、打字、鐫刻、計算、測試、試驗、化驗、錄音、錄像、復印、曬圖、設計、制圖、測繪、勘探、打包、咨詢等。
因此,個人將自己的注冊建造師資質**在非任職企業取得的報酬,應當按照“服務業—其他服務業”繳納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