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政治教案:《依法參與政治生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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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政治教案:《依法參與政治生活》(2)
活動2:見教材P83:閱讀下列材料,并指出其行使建議、監督權的渠道
面對的情況能做什么反映渠道
國家建設、國家管理、改善環境、整頓秩序、維護治安等身邊的事乃至國家大事向有關部門提出自已的建議向本地區的人大代表或人大常委會的委員會反映
對于國家機關及
其工作人員;
對其違法失職行為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力;有向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檢舉的權力采用書信、電子郵件、電話、走訪等形式向有關部門舉報或反映
對于一些違法犯罪行為要及時舉報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等媒體進行監督
活動3:見教材P84并回答問題
上述做法哪些正確?那些不正確?為什么?
(答:對的。因為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等媒體監督,營造良好的輿論監督的氛圍;書信、電子郵件、電話、信訪等向有關部門舉報或反映,也是法律允許的。錯的。貼大字報,聚眾鬧事是違反法律的,不但不能行使自己的政治權利,而且會給社會和他人造成危害。)
6、(問題4:)公民應如何行使監督權等政治權利?(或怎樣正確行使監督權?)
(答:對于監督權等政治權利,要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正確行使。①公民行使監督權利時,應當實事求是,以事實為依據,如實反映情況,必要時出示證據和各種證明材料;②投訴和舉報時,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也不能采用貼大字報、聚眾鬧事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