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法律顧問實務:著作權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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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著作權的行政保護
侵犯著作權的行為,由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侵權復制品儲藏地或者依法查封扣押地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查處,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著作權的司法保護
1、著作權訴訟的管轄
根據有關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規定,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因侵犯著作權行為提起的民事訴訟,由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復制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賠償損失。根據《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在具體的損害賠償計算方法上有幾種情形:
(1)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2)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權利人可以選擇適用上述兩種賠償方式中的一種。(3)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50萬元以下的賠償(法定賠償)。
3、當事人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又不履行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執行。